10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场监管总局近来印发的《商标侵权案子违法运营额核算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今天(10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场监管总局近来印发的《商标侵权案子违法运营额核算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知产力注意到,本年(2024年)4月11日至5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商标侵权案子违法运营额核算办法(寻求定见稿)》及起草阐明,寻求社会定见。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9月启动了商标侵权案子违法运营额核算办法拟定作业,于2024年1月草拟构成了初稿。2024年1、2月,安排举行两场专题研讨会,约请相关专家学者、相关职业企业,对初稿进行逐条研讨证明,在各方定见主张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完善,构成寻求定见稿,共19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标侵权案子违法运营额核算办法》的告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商场监督管理局(厅、委):
为深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议计划布置,一致法令标准,标准违法运营额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法令》等规则,拟定《商标侵权案子违法运营额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了推进商标侵权案子严厉标准公平文明法令,保护运营主体合法权益,营建公平竞争的商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法令》等法令和法规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标行政法令部分在处理商标侵权案子过程中,当事人的行为已被确定为商标侵略权力的行为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违法运营额是指当事人施行商标侵略权力的行为所触及的侵权产品价值总额或许因侵权所产生的经营收入。
没有出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依照已查清侵权产品的实践出售平均价格核算;实践出售平均价格无法查清的,依照侵权产品的标价核算。
无法查清实践出售价格或许侵权产品没有标价的,依照侵权产生期间被侵权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格核算。
关于现已制作完结但没有附着侵权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如果有的确、充沛根据证明该产品将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其价值应当计入违法运营额。
第六条 被侵权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格依照被侵权人已发布的同种产品辅导零售价格确认,没有发布辅导零售价格的,依照下列办法确认:
(一)商场有多个商家出售同种被侵权产品的,抽样调取其间若干商家的零售价,取其平均值确认商场中心价格;只要一个商家出售的,按该商家的零售价确认商场中心价格;
(二)商场没有同种被侵权产品出售的,依照此前商场同种被侵权产品出售的中心价格确认,或许依照商场有出售的与侵权产品在功用、用处、首要用料、规划、装备等方面相同或类似的同类被侵权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格确认。
当事人陈说、商标权力人供给的被侵权产品商场中心价格,经对其他相关根据检查并查验事实后可当作参阅。
第七条 包工包料的加工承包运营活动中,运用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应当依照侵权产品实践出售价格核算违法运营额;侵权产品未独立计价的,依照其在包工包料加工承包运营活动中的价值份额核算,无法区别价值份额的,依照被侵权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格核算违法运营额。
第八条 免费赠送的产品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照赠品的实践购入价格或许制作本钱核算违法运营额;赠品无法确认实践购入价格或许制作本钱的,或许赠品归于非标准产品的,依照标价或许被侵权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核算违法运营额。
第九条 创新后的产品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照侵权产品全体价值核算违法运营额。
创新产品自身不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其零件或许配件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照侵权零件或许配件的价值核算违法运营额。
第十条 归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则的侵略权力的行为的,依照侵权标识的实践出售价格核算违法运营额。
第十一条 故意为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供给便当条件的,依照协助侵权取得的收入核算违法运营额;没收入的,依照没有违法运营额处理。
第十二条 租借产品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照租借收入核算违法运营额。
第十三条 在广告宣传中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法查实侵权产品的,依照没有违法运营额处理。
第十四条 商标答应人与被答应人一起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则核算违法运营额。
商标答应人构成协助被答应人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照答应收入核算违法运营额;商标无偿答应运用的,依照没有违法运营额处理。
第十五条 根据上述规则均无法查验实践违法运营额的,依照没有违法运营额处理。关于仅能查验部分违法运营额的,依照已查验的违法运营额处理。
第十六条 当事人供给充沛根据证明经过刷单等虚伪出售手法添加的侵权产品出售数额,不计入违法运营额。
第十七条 行刑联接反向移交案子中,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对违法运营额确定不一致的,可根据行政机关查询状况,根据本办法规则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