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全国桥牌基地”称号授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促进桥牌项目竞技水平的提高和后备人才的培养,调动社会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桥牌项目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其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桥牌基地”(以下简称“桥牌基地”)称号的授予实行基层申报,地方审核,协会审批、监管的申报、审批、管理制度。
第四条 “桥牌基地”分为桥牌训练基地、桥牌竞赛基地、高水平后备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桥牌培训基地和桥牌教学基地。授予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培训机构、学校等。
第六条 第五条 中国桥牌协会负责“桥牌基地”称号的授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桥牌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为称号授予工作的地方业务主管部门,配合进行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申报单位得到所在地政府和体育部门的支持,能够为国家队及其他高水平运动队集训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四、申报单位有能安排桥牌国家队及其他高水平运动队集中训练的场地和食宿条件(三星级以上),并有一定的健身、体能练习条件。
七、申报单位保证每年承接至少100人次国家队及其他高水平运动队集中训练,并承担一定的费用。
八、申报单位要配合中国桥牌协会和教练组开展相应的队伍训练科研、心理辅导、体能训练等工作。
三、申报单位得到所在地政府和体育部门的支持,能够为举办各类桥牌赛事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四、申报单位有专人负责桥牌竞赛组织工作。独立开展桥牌竞赛组织工作的单位应具备专业人才队伍,具有一级以上桥牌裁判员称号者不少于2人。
六、申报单位保证每年承接不少于1项全国性正式桥牌竞赛,并承担一定的费用。
八、授予期内,对每年的桥牌赛事活动进行宣传,取得较好的宣传力度和普及效果。
一、申报单位为国家正式承认的高等院校,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建立桥牌高水平运动队。
三、申报单位有专人负责桥牌项目的培训工作,具备开展桥牌培训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有中级(含)以上教练职称或国家桥牌大师(含)以上称号者不少于2人,有经中国桥牌协会培训认证的桥牌教师不少于4人。
八、申报单位为中国大学生桥牌队和中国青年桥牌队参加世界比赛提供训练条件和运动员、教练员支持。
三、申报单位有专人负责桥牌项目的培训工作。独立开展桥牌培训工作的单位应具备专业人才队伍,具有中级(含)以上教练职称或国家桥牌大师(含)以上称号者不少于2人。
四、申报单位有能安排桥牌培训的场地和食宿条件(三星级以上),并有一定的健身、体能练习条件。
三、申报位有专人负责桥牌项目的教学、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教学、培训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
八、授予期内,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由中国桥牌协会和地方桥牌协会组织的比赛、培训活动。
九、授予期内,对每年的培训或集训活动进行宣传,取得较好的宣传力度和普及效果。
第十二条 申报程序为: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区体育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报省(区、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中国桥牌协会。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内容有申请理由以及本单位开展桥牌活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当年计划。
五、申报单位桥牌教练员、教师情况,包括数量、专兼职情况、专业方面技术等级情况及教学、教练经历等。
第十三条 批准程序为:中国桥牌协会在收到完整申报材料后三个月内审查申报材料,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做考察;审查意见和考察报告报中国桥牌协会主席办公会审批。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应积极努力配合中国桥牌协会和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完成各项考察工作。
第十五条 审批合格的,中国桥牌协会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在中国桥牌网上给予公布,并适时安排授牌工作。
第十七条 中国桥牌协会对“桥牌基地”给予桥牌业务方面(如教练员、裁判员、桥牌教师的培训,基地参赛等)的政策倾斜及相关支持。
第十八条 被授予“桥牌基地”的单位,有权以“桥牌基地”的名义,在本地区依法开展该项目的集训、训练、竞赛及普及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培养桥牌人才。严禁任何单位和任何组织以此名义进行违反规定违法活动。
第十九条 “桥牌基地”要完成为桥牌人才的培养提供条件的任务。具体任务根据不同基地的硬软件条件,在批准时确定。
第二十条 中国桥牌协会有对“桥牌基地”开展桥牌培训、教学等方面的业务工作做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 “桥牌基地”的授予周期内,中国桥牌协会对“桥牌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方式包括年检和复查。
一、年检:每年进行一次,由被授予单位按照授予标准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当年12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应同时报送本地体育主管部门和省(区、市)级业务主管部门。
二、复查:由中国桥牌协会组织,一般在授予周期第四年的第四季度或次年的第一季度进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年检情况和复查结果,对开展桥牌培训、教学工作富有成效的优秀“桥牌基地”,予以表彰。对开展工作不力、没有成效的“桥牌基地”中国桥牌协会将及时提醒,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给桥牌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撤销该单位“桥牌基地”称号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