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现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室(队角)建设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新建队室(队角)要按此执行;已建成的,要结合设备更新、升级改造等逐步完善。第一条 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明确和规范少先队队室(队角)建设内容及标准,进一步强化少先队组织育人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国青年团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团内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发挥党、团、队育人链条作用,始终立足少先队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聚焦政治引领,规范少先队队室(队角)建设。第三条 少先队队室(队角)是广大少先队员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少先队组织并且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少先队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条 坚持政治性、仪式感、实用性相统一。营造浓厚思想引领氛围,将政治性贯穿少先队队室(队角)建设和使用始终。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塑造特色鲜明的组织文化,规范仪式教育。科学合理进行空间布置,兼顾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阵地充分的发挥作用。第五条 建立少先队组织的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青少年宫必须建立少先队队室。建立少先队组织的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少先队校外教育实践营地(基地),长期开展少先队活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部队等所属相关场所,有条件的应当建立队室。第六条 中小学各中队应当建立少先队队角。规模较大的青少年宫应当结合真实的情况建立队角。其他少先队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应当建立队角。第七条 小学、一贯制学校、青少年宫所建少先队队室,空间应当保证相对独立,队室场地面积不小于一间普通教室。各地能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开放式队室。第八条 在保证少先队队室必要设施设备和展示内容的前提下,初中、完全中学的少先队队室可以与党、团组织阵地共建。(一)队室名称标识。在队室门前、墙面的显要位置设置“少先队队室”的标识,搭配使用队徽或者星星火炬图案。(二)、、、、习对少先队员的希望要求。详细的细节内容为“: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人;:星星火炬 代代相传;:勤奋学习 快乐生活 全面发展;习:从小学习做人 从小学习立志 从小学习创造”。文字内容使用字体一般为汉字简体黑体。(三)礼仪墙。礼仪墙一般由党旗、团旗、队旗、队徽、入队誓词、呼号等元素组成,能够准确的通过少先队队室内部实际空间条件设计布局,整体呈现效果要求布局协调、简约庄重,墙体底色一般以红色、浅黄色、白色为主色系,突出美观大方。1. 党旗、团旗、队旗。依次摆放于礼仪墙左右两侧或者其中一侧位置,使用旗架固定,旗杆倾斜角度应当在68度至90度之间。2. 队徽。礼仪墙正中偏上方悬挂实体队徽,能够准确的通过实际需要按照1.8∶2.2的长高比例制作。3. 入队誓词。入队誓词置于队徽下方,内容为:“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事业贡献力量!”文字内容使用字体一般为汉字简体黑体,颜色一般为红色、黄色或者金色。4. 呼号。呼号内容:“准备着:为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文字内容使用字体一般为汉字简体黑体,颜色一般为红色、黄色或者金色。(二)各历史时期的优秀员、英模人物,以及本地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三)所在少先队集体、个人荣获各级党、团、队组织和教育系统等颁发的荣誉奖状(杯、牌)、锦旗等。(四)本单位开展少先队重大活动、少代会及工作成果照片、各类少先队活动特色课程和特色成果等。(一)队报队刊架(柜),放置《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等队报队刊。(一)队旗放置架,用于大、中队旗的摆放(大、中队旗可以折叠后在队室统一存放)。
(一)队角处应当悬挂或者张贴队徽,挂贴“少先队队角”字样。(二)队角处可设为红领巾图书角,有条件的配备队报队刊,并在固定区域摆放中队组织手册、中队活动日志等。(三)队角建设要积极发挥少先队中、小队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在少先队辅导员的帮助下自主布置与展示。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第十五条 少先队队室(队角)所在单位要加强少先队队室(队角)的日常使用,制定和落实日常管理使用制度,并安排人员负责。少先队队室(队角)的建设情况,应当纳入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标准。第十六条 少先队队室(队角)所在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做设计和施工,做好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检查,及时做好修缮、维护工作,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支持,将学校少先队队室(队角)建设和管理统一纳入经费预算,纳入中小学党建考核指标。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为校外少先队队室(队角)建设和管理提供资金、场地等保障。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2023年10月13日印发来源:共青团中央